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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通知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

国家卫健委通知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


   


5月15日是我国第26个“防治碘缺乏病日”,近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《关于开展2019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今年的活动主题已定为“科学补碘益智,健康扶贫利民”。

我国曾是全球碘缺乏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之一,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(碘缺乏病病区水碘含量<10毫克/升),部分省份还存在水源性高碘地区。根据调查结果显示,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碘含量较低,从省级和直辖市层面看,北京、江西、海南、重庆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和甘肃县级水碘含量均在10微克/升以下。四川、湖北、青海、广西、福建、上海、浙江、兵团、新疆、湖南、黑龙江和辽宁水碘含量在10微克/升以下的县比例大于90%。河北、河南和山东水碘含量在10微克/升以下的县比例较低,在70%以下。

针队我国水碘含量普遍较低的情况,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26个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。《通知》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宣传日活动,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工作,按照《中国居民补碘指南》要求,普及科学知识,达到“入耳、入眼、入心”的宣传效果,促进群众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。

国家卫健委建议:

1、水碘在10.0μg/L以下地区,居民应食用加碘食盐,防止碘缺乏造成的危害。

2、水碘在10.0-100.0μg/L地区,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建立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划分标准,为科学、精准补碘提供依据。

3、水碘在100.0μg/L以上的地区,居民应食用未加碘食盐,高碘病区(水碘在100.0μg/L以上且甲肿率>5%的地区)居民改饮低碘水,预防高碘危害。

4、各省可绘制本省乡级水碘分布地图,并逐级公布水碘含量大于10.0μg/L乡的村级水碘含量调查结果,向社会广而告之,贯彻落实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和差异化干预、科学与精准补碘的防控策略,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。